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、硕士 、博士3个等级. 本站着重介绍学士学位这类.
中华人民共和国本科学士学位编号规定:
(学位证书编号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)
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》精神,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:
一、普通博士、硕士、学士学位证书(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)编号调整为16位数: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;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,博士为2,硕士为3,学士为4;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,如:2006年为2006;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。
例1:1048632006000001
1048642006000001----(这是国家统招大学本科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编号,国家教育部已经备案,在其网站上可以查到)
二、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,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,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。总位数为16位。
例2:1048642006S00001----(这是双学士学位证书的编号,是各高校自编的,在国家教育部没有备案,查不到,是‘黑户’,并且没有单独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与之对应,相当于废纸)
1048642006E00001----(这是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编号,国家教育部有其备案,并且发放有单独的第二学位的毕业证与之对应,在事业单位享受研究生待遇)
以上是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区别,而且有很大的区别,遗憾的是很多人都不清楚之间的区别.
三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,在起始位置加C,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,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。
例3:C1048642006000001。
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,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,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。总位数为17位。
例4:C1048642006Z00001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