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考 地区
您现在的位置:成教在线 > 自学考试 > 江苏自考 > 江苏自考专业 >

心理健康教育(大专)

专业分类: 理工类 专业代码: A1040109

专业介绍: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求考生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较系统地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、技能,并具有分析解决大、中、小学生与其他个体、群体实际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,成为能较好承担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或相关专门人才。

选择报考该专业

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年龄、民族、种族的限制,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。

主考院校 南京师范大学

就业方向 心理师,幼教、初等和中等学校心理学教师与研究人员,各级各类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教师,医院、心理咨询等相关行业的心理学专门人才等。

课程设置

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
1 12656
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

4
2 03706
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

2
3 04729

大学语文

4
4 00031

心理学

4
5 05615

心理健康教育概论

4
6 00466

发展与教育心理学

6
7 05616

心理测量与评估

6
05617

心理测量与评估(实践)

2
8 05618

青少年心理卫生

6
9 05619

心理咨询与辅导(一)

6
05620

心理咨询与辅导(一)(实践)

2
10 28660

人格心理学

6
11 00469

教育学原理

6
12 28793

学习心理与辅导

6
13 29659

家庭心理治疗

4
30641

家庭心理治疗(实践)

1
学分合计 不少于69学分

  说明:
 
  1.课程代号为05617、05620、30641三门课程的实践考核学校不再单独组织,分别包含在所对应的理论课程理论考试中一并考核。
 
  2.考生毕业之前应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。各类考生(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)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(下载网址:http://www.jseea.cn/contents/channel_6/2007/05/705241307970.html)。

*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权威信息请以当地教育考试院信息为准。

联系方式

  • 投诉与建议电子邮箱:229105638@qq.com
  • 商务合作:18066051227
  • 咨询热线:400-869-6989
  • 微信公众号

  • 微信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