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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事业管理(本科)

专业分类: 经管类 专业代码: 120401

专业介绍: 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化管理理论、公共经济理论、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、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。要求学生接受管理学、公共行政学的系统训练,兼具政治学、经济学、法学等方面知识,具备较高的管理、经营、策划、调研、交际等能力,毕业后适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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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条件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。

主考院校 湖南师范大学
湘潭大学
湖南农业大学
湖南涉外经济学院
湖南文理学院
怀化学院

就业方向 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公共服务系统的办公和管理工作。

课程设置

一、考试课程及学分
课程类别
序号
课程代码
课程名称
学分
备注
公共基础课
01
03708
中国近现代史纲要
2
 
02
03709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4
 
03
00318
公共政策
4
 
04
00923
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
7
 
05
03312
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
6
 
06
03331
公共事业管理
5
 
07
03335
公共管理学
5
 
08
05722
公共经济学
5
 
09
05723
非政府组织管理
4
 
10
06093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6
 
11
00015
英语(二)
14
选考课不得少于3门、学分不得低于22学分。
12
00040
法学概论
6
13
00051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
3
00052
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(实践)
1
14
00163
管理心理学
5
15
00449
教育管理原理
6
16
03453
创业学
6
17
05724
公共卫生管理
4
18
05725
文化管理
4
毕业环节
19
10295
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论文
0
 
总学分
70
 
二、说明
1、2018年前取得的00147人力资源管理(一) (6学分)和00261行政法学(5学分)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以分别顶替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和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(一)课程的成绩。
2、2018年前取得的02382管理信息系统(4学分)和05726国土资源管理(4学分)课程的合格成绩,可以分别顶替选考课的课程门数和学分。

*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权威信息请以当地教育考试院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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